北京作为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达200多年,这座古都遗留下来的明代遗存,规模之大、等级之高、发展水平之先进,全国无出其右。经过近百年的探索与积淀,北京地区的明代考古已蔚然可观,成为明代考古学的重镇,在全国明代考古学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明北京城、十三陵、长城等构筑出大半部明代考古史,北京地区的明代考古具有肇始早、起点高、学术意义重大等特点。
北京地区明代考古回顾
回顾北京明代考古的历程,参照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北京地区的明代考古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金石学阶段(17世纪中叶-19世纪末)
明朝灭亡后不久,知识分子就开始总结前朝兴亡的经验教训。顾炎武所著《昌平山水记》,据他六次拜谒明陵而作,对十三陵做了详细记载。谈迁《北游录》一书中,对北京西郊金山上的明代高规格墓群有过记录。清康熙时,梁份撰《帝陵图说》,对十三陵记述详尽,图文并茂。清朱彝尊著《日下旧闻》42卷,记有大量明时北京旧迹,搜罗广博,考证详明。记录明时北京旧迹的名作还有《春明梦余录》,列叙城池、官署、石刻、陵园等。
这一阶段,记录北京明代遗迹的著作较多,专门记录北京地区明代遗物的著作较为少见,这一阶段的学者虽尚未摆脱金石学的传统,但他们中的优秀者已不局限于在书斋中著录和考证,能够注重实地考察。上述古籍,内容涉及宫殿、城垣、墓园、陵寝、石刻等,成为北京明代考古中某些专题研究的重要文献资料。
(二)萌芽阶段(20世纪初-20世纪中叶)
20世纪上半叶,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北京地区明代考古的发轫基本与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同步。20世纪前半叶就有学者对明北京城和宫苑进行考证研究,在此之后不久,中国营造学社即对十三陵、长城开展调查和研究,这些开创性的工作,为北京地区的明代考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营造学社的学者们运用学自西方的勘测记录方法,开始调查研究明长城以及十三陵等。因为他们的方法主要来自建筑学,所以他们颇具开创性的工作仍不能视为明代考古学的诞生,而只能看作是考古学的萌芽。
此阶段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明北京城、明长城、十三陵三个领域。如研究明北京城的有奉宽的《燕京故城考》、单士元的《明代营造史料》、朱偰的《明清两代宫苑建置沿革图考》以及《北京外城创建考略》等,研究明长城的有《明代边墙沿革考略》《明代蓟昌边墙建置》等,研究十三陵的有刘敦桢的《明长陵》《明陵肇建考略》等。这三个领域现已成为明代考古中的热点,而此阶段关于明北京城的研究,无疑是城市考古的先声。
除记录、研究遗迹外,此阶段还出现了不少关于遗物的著录,如《北平东岳庙碑刻目录》《北平金石目》等,其中东岳庙碑刻目录收录明碑32篇,具有一定史料价值。
这一时期的北平,文博类的研究机构和团体众多,著名者如营造学社、北京大学、北京历史博物馆、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考古组、地质调查所新生代研究室、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等,此外还有一些民间个人、外国人或团体从事古物古迹研究。当时北平的知识界思想自由,学术氛围浓厚,更兼北京尽得风气之先,因此这一阶段成果较为丰硕,研究领域也大为拓展。
这一阶段虽出现了考古学的萌芽,但接受过近代考古学训练和理论的学者毕竟为数不多,自觉运用近代考古学的方法和理论来开展工作的就更少了,在研究中,纯属金石学范畴的案例不在少数。
(三)形成并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中叶-20世纪70年代末)
新中国成立后,考古学迎来了"黄金时代",北京明代考古步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生产建设规模相对较小,相应的与之配套的基本建设考古项目不多,主动性的考古发掘数量也有限。这一时期尚处于考古资料的积累阶段,相关的研究成果也比较少,全面而系统的深入研究还未能出现,这种情形与20世纪80年代后大规模基建考古差别较大,因此这个时期可视作北京明代考古的形成并初步发展阶段。
1951年8-11月,中国科学研究院考古所对北京西郊董四墓村的两座明代妃嫔墓进行了发掘。这次发掘是真正意义上的考古发掘,自上至下逐层清理,按墓葬提取遗物,做了准确的文字记录与绘图,其间还布置展览组织群众参观,出土遗物也进行了类型学意义上的分类,这次发掘是北京明代考古的开端。
1956年开始的定陵考古发掘,更是北京明代考古的最重要收获。这次发掘由中国科学研究院考古所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联合进行,夏鼐担任指导,发掘前后历时两年又两个月,出土各类文物2648件。定陵的发掘,论规模之巨大,文物之精美,学术水准之高,学术意义之重大,影响之深远,在明代考古中都是无与伦比的。定陵考古的相关成果,已成为明代考古学中最重要的内容。定陵考古,成为继周口店之后北京考古的最大荣光,同时,也使北京明代考古在产生之初就有了一个非常高的起点。
这一阶段北京明代考古还有以下重要发掘:1957年发掘的万贵夫妇合葬墓、1961年发掘的南苑苇子坑明墓、1967年清理的厢红旗营妃子墓、1977年清理的西郊八里庄李伟夫妇合葬墓。此外,还有1962年为配合大规模拆除北京城墙工程对北京城垣进行的清理发掘。
这一阶段,北京明代考古正式形成,地层学和类型学在考古发掘和研究中已得到普遍运用,为北京明代考古积累了一批可靠的科学资料。在对这些考古资料进行研究和解释过程中,受当时政治环境和史学界的某些影响,按阶级斗争的学说、"古为今用"的观点对考古资料进行解释成为一种倾向。
(四)继续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大规模开展,考古发掘数量迅猛增长。同时,经过前一阶段考古资料的积累和酝酿,研究成果也大批出现,并达到了新的广度和深度,这一阶段重要的考古发现可罗列如下。
香山刘忠墓、十三陵主神道、地质力学研究所太监墓、东皇城根遗址、北京工商大学太监墓、毛家湾瓷器坑、延庆县火焰山营盘遗址、北京射击场太监墓地、门头沟潭柘寺太监墓、军事科学院明代皇子墓、怀柔伯施聚家族墓、昌宁侯赵胜夫妇合葬墓、丰台区李文贵墓、德清公主夫妇合葬墓、玉河遗址、紫禁城廊下家遗址、北京西站南广场明墓、延庆应梦寺遗址、朝阳三间房明墓、小汤山镇常兴庄明墓等,上述重要发现,从不同方向拓宽了北京明代考古的研究领域。
这一阶段还有一些大规模的专题调查,如北京地区长城航空遥感调查、怀柔慕田峪长城调查、司马台长城调查。从2000年开始,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对北京地区的摩崖石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著录明代摩崖石刻90则。
此外,还清理并刊布了大量明代平民墓葬。
与这一阶段明代考古发掘、调查数量迅猛增长相对应的,是相关考古报告、研究著作的大量出版。考古报告或基础性资料有《北京考古四十年》《定陵》《司马台长城》《北京工商大学明代太监墓》《北京毛家湾明代瓷器坑考古发掘报告》《北京奥运场馆考古发掘报告》《中国文物地图集•北京分册》《北京地区摩崖石刻》《北京考古史•明代卷》等,研究性著作有《明十三陵》《明十三陵大观》《明朝帝王陵》《明代帝王陵墓制度研究》《明代北京都城营建丛考》《北京城市发展史明代卷》以及《北京延庆明代长城研究》等,其余见诸期刊的发掘简报、研究性文章数量就更多了,不胜枚举。
这一阶段,北京明代考古从调查、发掘、研究等诸多方面有了较大发展,形成了初步繁荣局面。从发掘对象来看,涉及到陵寝、墓葬、遗址、窖藏、城垣、矿冶、长城、宗教遗迹、摩崖石刻,研究领域则涉及到政治、军事、经济、宗教、科技、手工业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器物研究来看,涉及到瓷器、纺织品、金银器、兵器、玉器、碑刻、墓志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大大加强。对于传统史学不便深入的科技史、经济史、宗教史等领域,考古学除提供可靠的实物资料外,也利用自己的方法和优势促进了上述领域的研究。在城市考古这一新理念的指导下,考古发掘的各类遗迹为阐明明代城市发展变迁过程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出土的大量有明确纪年的器物,如瓷器、玉器、金银器等,建立起各自的分期断代体系,大大促进了相关文物学的发展。长城等大遗址,通过调查、勘测和发掘,为保护规划方案的制订提供了科学的基础资料,产生了很强的现实意义。
北京明代考古未来动向
回顾北京明代考古,北京明代文化遗存的区域特点、发展及演变正逐渐清晰,而考古发现和研究,在全面复原明代京师历史全貌的探索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展望北京明代考古 的前景,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依然是任重道远。
(一)开展基础性研究,主要包括北京明代考古遗存时代风格及区域特点的总结和归纳。在区系类型理论的指导下,北京已建立起自旧石器时代至明清时期的完整考古学文化发展序列,相比于先秦时期,明代考古遗存的年代序列及时代风格不够明晰,这就需要从单个墓葬、城址、手工业遗迹、石刻等诸多类型遗存的分期、断代工作入手,不断完善北京明代考古遗存的年代序列。须知,年代问题是进行考古、历史研究的关键。
(二)推进重点课题研究
北京明代考古的迅猛发展,势必要求摆脱资料积累的阶段,进入归纳总结和系统研究的新天地,适时推进一批重点课题研究不仅必须而且可行。譬如对明代北京城、明十三陵、毛家湾出土瓷器、明代墓志等课题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品官墓葬,亟需进行形制演变、随葬品组合、源流及影响等方面的系统研究。
(三)加强理论方法探讨
明代考古属历史时期考古的重要分支,除地层学和类型学之外,历史学、文物学等方法也应该成为研究明代文化遗存的重要方法,此外,应继续加强自然科学检测、勘察技术的运用,这在古陶瓷、丝织品的检测以及长城等大型遗迹的勘察中已有成功案例。
相比史前考古学在理论上的繁荣,包括明代在内的历史时期考古学,可资凭借的理论则显得匮乏。明代考古需要找到自己的理论支撑,北京明代考古需要找到突破口和切入点,目前的局面下,城市考古不失为一个可供选择的理念。
(四)考古发掘与遗址保护相结合
明代由于时代晚近,地上地下存留的遗迹相对较多。北京现有世界文化遗产7处,其中4处属明代,在125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属明代或涉及明代的保护单位有46项,约占36.8%,其中不乏明十三陵、长城等做过大量发掘、调查、勘测等考古工作的文物保护单位。
在文物保护规划过程中,考古工作不仅能够确定保护对象和提出保护区划建议,提出保护对象的价值评估和现状评估,而且能够提出规划的学术依据。在今后的明代考古实践中,应着力探索由考古发现到建立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的思路。
北京地区不同时期明代考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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