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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现】南宋丞相史嵩夫妻合葬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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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嵩之夫妇墓是宁波地区经过正式考古发掘的官员级别最高的墓葬,具有明确的历史纪年,该墓的发现对于研究南宋时期高等级官员的墓葬结构形制等具有重要意义。墓室内保存尚好的木棺也是宁波首次发现的高等级官员的木棺,对于研究南宋时期的木棺形制结构以及丧葬习俗、漆木工艺等都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史嵩之夫妇墓均为长方形石顶砖椁单室墓,南北平行相距两米。古墓由“甬道、排水道、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顶顶端覆盖着一整块经过雕凿的梅园石大石板,石板长3.8米、宽1.9米,厚40公分,重量超过8吨。史嵩之墓出土了一具赭红色漆木棺,木棺主体保存较好,为金丝楠木的质地,长2.37米,宽0.7米,高0.92米,木棺厚10-11厘米。

“之所以确认这是史嵩之墓,是在墓顶石板中央覆盖着一块长方形圹志,上面记载着墓主人的生平及其家族情况,明确了这是史嵩之夫妇墓。墓志铭记载和现场的考古勘察,进一步纠正了史书和民间传闻中的不实说法。墓志铭清楚地确定了史嵩之的生卒年月。他生于1189年,卒于1257年(宋宝祐五年),而不是《宋史》所记载的卒于宝祐四年。

金丝楠木棺材
东钱湖史家,南宋时出过史浩、史弥远、史嵩之三位丞相,四代两人封王,共有72个进士。嵩之官至南宋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两淮四川京湖军马(两淮、四川、京湖是当时南宋三大军区,集中了南宋最精锐的部队)。有史料认为史嵩之是史浩之孙、史弥远之侄。但专家考证认为,史浩、史弥远与史嵩之为堂亲,“史嵩之为史诏四世孙,祖父为史渐,父亲为史弥忠,曾任资政殿大学士。”

史嵩之(1189年—1257年),字子由或子申(由于圹志残损,字迹模糊不清,是“由”还是“申”不能确定),鄞县人,官至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两淮四川京西湖北军马,在位时联合蒙古灭掉金国。史料认为史嵩之是一个有才能的人,功勋显赫,但同时认为他是一个追求权力、专横独断之人。

史嵩之墓出土的和合二仙玉佩

‘和合二仙’古玉佩雕刻得栩栩如生,也象征着家人和合。

赵氏之墓出土金折股钗,赵氏为史嵩之继室,生三男六女,死后被封为“魏国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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