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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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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拥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文物浩如烟海,进行全国性的文物普通对中国古代探索和文化传承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也是为了更好的贯穿中国的历史发展,让我们的后代子孙了解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文化,让他们有所继承和发扬。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进行了三次全国性的文物普查,从1956年到2011年陆续的进行了三次普查。
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1956年)
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是1956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从2012年10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2012年9月至12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标准和规范,开发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文物认定、信息采集和审核;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1981-1989年)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始于1981年,到1989年结束,普查的规模和成果都远超过第一次普查。这次文物普查中,我国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并先后公布了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7-2011年)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07年4月开始的,已于2011年11月全面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6001处,复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30721处。新发现登记占登记总量的69.91%;从类别构成方面:古遗址类193282处,古墓葬类139458处,古建筑类263885处,石窟寺及石刻类244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141449处,其他类4226处;分别占登记总量的25.21%,18.19%,34.42%,3.19%,18.45%,0.55%。普查登记结束后,经抽样检测,登记数字符合本次普查要求。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延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副组长:蔡  武  文化部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单霁翔  文物局局长
成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罗平飞  民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周 英  水利部副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林贤郁  统计局副局长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齐晓飞  宗教局副局长
    李维森  测绘局副局长
    童明康  文物局副局长
    谷俊山  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兼任。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由于技术和条件都有很大的提高,很多文物和古董得以保护和有效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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