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六房在明、清时期,府、州、县署衙役与书吏的总称。
三班
衙役分三班,即皂班、壮班、快班。皂班亦称西班,掌行刑、站堂。壮班亦呵道、门卫、传案、催科等事。快班亦称捕班,分步快与马快,原掌传递公文,后主缉捕。班有班头。
六房
头房为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为朝廷六部的缩略,分理文书稿件,其办事人员皆为书吏,亦称书办,未入流。
明清官府三班六房指的是什么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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