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铺窑址位于湘阴县城南乡紫华村八组瓦子江、窑坡一带。第二次文物普查资料有载录,当时窑业遗存分布面积约1.25万平方米,文化堆积厚达1.8米,有黄褐釉、绿褐釉陶、瓷残片,其器形有缸、罐、碗等,另外有乳钉垫圈等窑具。2014年3月文物部门调查时斗笠铺窑址窑堆被推去大半,大量唐五代的瓷器标本暴露于地表,有青釉印花碗、乳钉垫圈、匣钵等。另外在斗笠铺北向约100米的工程施工道路渣土垫层中发现大量东晋至南朝时期青瓷残片及窑具,可辨器形有青釉大平底碗、盘口壶、饼足杯、齿状支烧具、匣钵等。
2014年3月文物部门在该项目工程范围内发现一处古窑遗址受工程施工影响,即斗笠铺窑址,为制定斗笠铺窑址的下一步文物保护工作的措施,依据相关法规,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负责主持该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斗笠铺窑址的考古工作。2014年7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湘阴县文物旅游局文物工作人员组成了“洞庭洋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斗笠铺窑址重点勘探队,对窑址进行全面的考古重点勘探工作。
截止至2014年7月底斗笠铺窑址重点勘探工作基本结束,经重点勘探探明不同时期窑业遗存两处:一为斗笠铺窑址,一为瓦子江窑址。这两处窑业遗存对研究湘阴历史悠久的陶瓷、砖瓦窑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须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隋唐时期湘阴隶属岳州,此一时期的窑址以岳州窑之名享誉于世,本次重点勘探的斗笠铺窑址与岳州窑、长沙铜官窑有密切关系。
对斗笠铺窑址进行重点勘探经探沟探掘的出土物有碗、盘、碟、杯、壶、碾槽、器盖等器形,胎质较粗疏,断面多呈深灰色,釉以青绿釉为主,另有褐釉、青黄釉等,装饰技术较单调,主要器形碗类均素而无纹,但在碾槽、壶、器盖等器物局部可见刻划、印花、镂雕等装饰技法,窑具有匣钵、乳丁垫圈、火照等。大量出土的碗底足多为宽扁饼足或假圈足,少量圈足。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废弃堆积内还出土数片胎质细密的白瓷片,从外观特征看,这些白瓷片并非该窑址自身烧制的产品,应是北方邢窑或定窑系的产品。根据出土器物可初步判断该窑址的年代为晚唐至北宋早期。这一时期在隋唐时期享有盛誉的岳州窑已日渐衰微,岳州窑的市场正被异军突起的长沙铜官窑所取代,这一时期岳州境内的古窑址在此前的工作中发现较少,斗笠铺窑址可视为晚唐至北宋时期岳州境内代表性窑址,该窑址的发掘将对研究岳州窑在晚唐的演变及其与长沙铜官窑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考古发现】斗笠铺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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