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咸丰三年开始大规模发行户部官票(又称银票),官票以银两为单位,分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等多种。光绪年间各省自发办起官银钱号(局),江苏省设立江宁、苏州两布政司,因此设裕宁、裕苏两局,发行钱票,后来又发行银元票。辛亥革命后,两局停办。苏州裕苏官银钱局的银元票分“鹰圆票”和“龙圆票”两种,银圆票系横式,上端边框印有双龙抢珠图案,图下横书“江南裕苏官钱局通用钞票”字样。咸丰四年五月一千钱钞在京城只值四、五百文,到九年贬值了75%,十年更贬值到了90%以上,每两银票只能相当200文制钱(一两应合2000文)。这样不得不在咸丰十年二月初九决定停发钞票,但仍能在市面上流通。咸丰十一年一千宝钞只值十几文,实际上已成为废纸。到咸丰帝驾崩也没有下达废止票钞的谕旨。只是到了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才正式下旨由同治二年开始各省地丁某项一律停收“钞”、“票”。流通近十年的官票、宝钞寿终正寝。
咸丰户部官票的几个特征
户部官票因发行时很慎重,因此与以前元代、明代宝钞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发展。
1.纸币上不但有年号,并填写有制钞年月日,这在元代至元、至正宝钞、明代大明宝钞上都是没有的。
2.纸币上开始有编号和冠字。
3.无论制钞年月日或编号、冠字均逐张填写,并且字体非常工整。
4.初期户部官票在右上角加盖有付库日期,左上角盖有“正郎×”“副郎×”验讫骑缝印,表明其发行有严格的制度。
5.背面空白,可填写流通记录。
6.印钞纸张上已加上细的纤维丝,加强其防伪性。
咸丰户部官票的票幅和图式
户部官票1、3、5两票幅25 X15cm,10、50两票幅32×19cm。用高丽苔纸、靛蓝色印制。图式见附图1、2。通过大量实物观察,在具体图式上不像现代纸币那样统一,其中“咸丰”和面值等在字体上大体有粗细之分,字型上也有大小之别。通常所见咸丰叁和肆年版字型细小,而肆年以后字型则粗大。叁年早期版在左上角无“每两比库平少陆分”字样,以后叁、肆年版可见用黑墨加盖上列字样,到肆年以后就用靛蓝色把该字样直接印在票上。在四周云龙纹的细节上,不同版别还可找到龙有五爪或六爪的差别等。由于印刷时刷蓝用色太浓,造成某些票面字迹、花纹的模糊。
咸丰官票的年号
户部官票从咸丰叁年(1853年)开始制造,一直用到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初七明令废止。实际流通不到十年。现见官票上的年号,只有叁、肆、伍、陆、柒年。所见实物的年号大部为手写,因此有“四”、“肆”,“五”、“伍”字体的差别。各年号均有部分的年和月数,用黑色木戳加盖上去,木戳也有大小之别。
虽然官票年号最晚只见到柒年,但发行并未停止,这从官票加盖的印章上可看出来,如盖有“拾年夏季颁发××”“十一年春季改发江北”等。
在咸丰叁年早期官票上,右上角还加盖有×月×日付库”字样。如研究官票年号的填写日期和付库日期的间隔,则很有意思。我们见到的一两官票在五月初六填写,付库为五月廿一日,相隔15天,五月十九日填写,付库为元月初二,相隔13天,六月十二日填写,付库为六月廿一日,相隔9天,八月初六填写,付库为八月十一日,相隔5天。日期间隔逐步缩短,表明填写赶不上发行。由于发行量的增加,以后发行的官票上就取消了付库日期的记录。
咸丰官票的冠字和编号
官票的编号,对早期咸丰叁年的官票,当时有明确的文字证明。第一批官票一两冠字为“天”,、五两为“地”,十两为“宇”,五十两为“宙”。以后七月初三户部折又批添造三两官票,冠字为“日”。据最初拟定试行官票章程十八条①,初次造票十二万两,发行比例是每一万两发一两票500张、五两票400张、十两票250张、五十两票100张,所以十二万两中应有一两票6000张、五两票4800张,十两票3000张、五十两票1200张,因此天、地、宇、宙四种票冠字的最大号码相应的是“陆仟”、“肆仟捌佰”、“叁仟”、和“壹仟贰佰”。但是实际上有的号码超过此数,如10两票宇字已见有4151号,表明当时的发行量已超过原规定的12万两。
第一批官票在京城发出后,太平天国北伐军已跨过黄河天险,户部顾不得观察官票试行的后果,在咸丰叁年七月廿一日经咸丰帝旨批官票向全国推行。加紧印刷200万两,共18万张官票。其中颁发粮台25万两,各省藩库175万两。一、三、五、十及五十两冠字分别为仁、义、礼、智、信和宫、殿、盘、郁、楼。
根据咸丰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奏准推行的官票章程六条②,其配发比例,每一百两有一两票2张、三两票1张、五两票1张、十两票4张、五十两票1张计算,则各冠字应有的最大票号为,仁字5000号,义字2500号、礼字2500号、智字10000号、信字2500号、宫字35000号、殿字17500号,盘字17500号,郁字70000号,楼字17500号。但是据实物观察,颁发粮台的除叁年以外,以后肆、伍、陆、柒年对仁、义、礼、智、信等冠字还继续填发,如肆年1月27日有礼字10122号,伍年6月12日有礼字25091号,柒年4月3日有礼字42713号。
这些冠字除“天”“地”“宇”“宙”“日”字为手写外,均用黑色木戳加盖。
据实物观察各年份所采用的冠字,按发向京城、各省藩库和粮台而有所区别,详见下表。
这些冠字均按千字文排列,但其中跳越过几个忌讳的字如“元”、“黄”、“洪”、“荒”、“禽”、“兽”等。
同一冠字除颁发粮台外均没有见跨年的。
咸丰叁年以后冠字的编号数没有记载,但大部分均有几万号,其中已发现实物的最大编号为咸丰肆年拾两,编号为写字十万另肆干捌佰伍拾玖号。结合前述各面值官票发行比例,拾两票应是发行张数最多的。
官票的流通地域
自京城推行官票以来,发行流通就受到各种阻力。发行时只规定可在市场上换成银和钱,但并没有规定可在官银钱号中兑现,因此官票实际上是不兑现的纸币。政府发出时是按银八票二,后改为银票各五。但实际上连制钱都很难换到。拿到官票的人,只好低价换出。一些有权势的官吏,用低价买进,作为付赋税等之用,从中渔利。只有京城及福建、河南、陕西、甘肃等省推行官票比较积极。官票实物最常见的是加盖红色直隶、南河印章。另一则是加盖粮台作为军饷。这些加盖均可在跨省范围流通。
官票的票根和再编号
官票的票根很少见有实物证据。但官票的两侧均见有骑缝章。不但正面有,有的背面也有骑缝章。说明是发行前加盖的。现见有一张保存在大英博物馆的一两官票照片(图3),右侧带有票根,宽约7. 5cm,除标有同样编号外,还有主政徐的签字和准二两平足色银壹两及骑缝汉满文“户部堂印”章,证明右侧票根是发到某部门后,由该部门留存作为凭据,左侧应是户部发出官票后留的存根,但迄今未见该存根的实物。
官票发付到藩库、粮台等部门后,有的还进行再编号,现见二张五十两官票实物,在画字壹万玖佰柒拾陆号的官票上,正面盖有庚字陆干壹佰伍拾玖号。另一张画字壹于壹佰陆拾壹号官票,再编号为庚字叁千柒佰肆拾壹号,反而比原票编号大,二张票的再编号字体相同,是同一时间加盖的,但并不是按次序地编号。另见一张五两官票,为咸丰五年綵字贰万捌千陆佰贰拾五号,加盖有续岁字第伍千陆佰贰拾叁号”,均证明是发行到当地后编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