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家协会,简称中国美协,是美术家都想加入的团体。中国美术家协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中共中央宣传部代管,是中国各民族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政协的发起单位之一,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华全国美术工作者协会全国委员会 (1949年7月)
主 席: 徐悲鸿
副 主 席: 江 丰 叶浅予
常 务 委 员: 徐悲鸿 江 丰 叶浅予 蔡若虹 刘开渠 吴作人 李 桦 古 元 王朝闻 倪贻德 力 群 朱 丹 野 夫 秘 书 长: 叶浅予(兼) 编辑出版部: 蔡若虹 运动指导部: 王朝闻 展 览 部: 野 夫 福 利 部: 江 丰(兼) 全 国 委 员: 徐悲鸿 江 丰 叶浅予 力 群 蔡若虹 李 桦 古 元 刘开渠 华君武 梁思成 陈烟桥 倪贻德 陈叔亮 王朝闻 特 伟 王式廓 彦 涵 尹瘦石 朱 丹 丁 聪 王曼硕 胡 蛮 赖少其 艾 青 野 夫 张 仃 蔡 仪 庞薰琹 莫 朴 齐白石 吴作人 符罗飞 赵望云 曹振峰 马 达 陈秋草 雷圭元 朱鸣岗 石 鲁 李可染 张漾兮 (留有待解放区名额十二人) 候 补 委 员: 王流秋 黄宾虹 西 野 朱金楼 张文元 张乐平 胡一川 王子祥 师 群 艾 炎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 (1953年10月) 主 席:齐白石 副 主 席:江 丰 刘开渠 叶浅予 吴作人 蔡若虹 秘 书 长:华君武 副秘书长:郑野夫 郁 风 锺 灵 常务理事:力 群 王曼硕 王朝闻 尹瘦石 古 元 米 谷 西 野 江 丰 李 桦 邵 宇 吴作人 胡 蛮 胡一川 梁思成 华君武 叶恭绰 叶浅予 齐白石 赵望云 蔡若虹 刘开渠 谢趣生 关山月 丰子恺 庞薰琹 理 事:力 群 丁 聪 王子祥 王式廓 王流秋 王曼硕 王朝闻 尹瘦石 古 元 石 鲁 朱 丹 朱金楼 朱鸣岗 米 谷 艾 炎 艾 青 西 野 江 丰 李 桦 李可染 邵 宇 吴作人 胡 蛮 胡一川 彦 涵 柯 璜 倪贻德 徐悲鸿 马 达 特 伟 莫 朴 常书鸿 师 群 梁思成 黄宾虹 张 仃 张文元 张光宇 张漾兮 张乐平 陈叔亮 陈秋草 陈烟桥 符罗飞 黄新波 曹振峰 华君武 雷圭元 叶恭绰 叶浅予 廖冰兄 齐白石 赵望云 蔡 仪 蔡若虹 郑野夫 赖少其 刘开渠 谢趣生 关山月 丰子恺 庞薰琹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二届理事会 (1960年7月)
主 席:何香凝
副 主 席:蔡若虹 刘开渠 叶浅予 吴作人 潘天寿 傅抱石
秘 书 长:华君武 副秘书长:张悟真 张 谔 锺 灵 江有生 书 记 处:蔡若虹 华君武 王朝闻 力 群 邵 宇 张 仃 罗工柳 陈 沛 郁 风 吴镜汀 赵枫川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画排序): 力 群 丰子恺 王个簃 王式廓 王朝闻 古 元 石 鲁 叶浅予 关山月 刘开渠 华君武 吴作人 李 桦 何香凝 沈柔坚 阿不都克里木 邵 宇 张 仃 张景祜 傅抱石 雷奎元 蔡若虹 潘天寿 理 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力 群 于希宁 王个簃 王式廓 王叔晖 王颂余 王树艺 王朝闻 方 成 丰子恺 牛乃文 古 元 石 鲁 邓 白 叶浅予 龙庭霸 关山月 朱 丹 米 谷 西 野 师 群 华君武 艾中信 亚 明 刘子久 刘开渠 刘 传 刘蒙天 吴 凡 吴作人 吴镜汀 余 本 苏 光 何香凝 肖传玖 那 狄 宋吟可 宋恩厚 沈 扶 沈柔坚 沈福文 李又罘 李少言 李可染 李芝卿 李硕卿 李 桦 邵 宇 陈之佛 陈白一 陈半丁 陈 因 陈 沛 陈叔亮 陈秋草 陈烟桥 陈 陇 金梅生 官 布 罗工柳 林风眠 周巽先 阿不都克里木 胡一川 胡 蛮 赵延年 赵枫川 马 达 马凤棠 柯 璜 郁 风 彦 涵 倪贻德 特 伟 梁思成 袁晓岑 乌叔养 张 仃 张光宇 张正宇 张乐平 张启仁 张 谔 张漾兮 张继棠 张景祜 张肇铭 黄永玉 黄新波 常沙娜 常书鸿 朗卓红 郭同江 符罗飞 曹振峰 彭沛民 傅抱石 曾杏绯 贺天建 雷圭元 滑田友 杨士惠 潘天寿 潘 鹤 潘庸秉 赖少其 蔡若虹 蒋兆和 谢投八 谢瑞阶 萨空了 顾炳鑫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三届理事会 (1979年11月)
主 席:江 丰 吴作人(1983年2月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推选任代主席)
副 主 席:(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朝闻 叶浅予 华君武 刘开渠 关山月 李少言 李可染 吴作人 黄新波 蔡若虹 书记处常务书记: 华君武 刘 迅 张 仃 书 记:王朝闻 江有生 邵 宇 吴冠中 郁 风 彦 涵 高 虹 阚凤岗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力 群 王朝闻 文浩(蒙) 石 鲁 古 元 叶浅予 亚 明 吕 蒙 朱 丹 华君武 刘 迅 刘开渠 关山月 江 丰 李 桦 李少言 李可染 杨 角 吴作人 吴冠中 沈 扶 沈柔坚 沈福文 张 仃 张乐平 林风眠 罗工柳 周思聪(女) 庞薰琹 阿不都克里木(维) 陈 沛 邵 宇 胡一川 郁风(女) 彦 涵 秦 征 夏湘平 莫 朴 钱松喦 高 虹 黄 胄 黄永玉(土家) 黄新波 常书鸿(满) 赖少其 雷圭元 蔡若虹 理 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聪 丁井文(回) 力群 于希宁 王琦 王个簃 王庆淮 王叔晖(女) 王树艺 王冠安 王流秋 王雪涛 王盛烈 王绪阳 王朝闻 王德威 牛 文 牛乃文 文浩(蒙) 方 成 方之南 方济众 方增先 尹瘦石 石 鲁 石熙满(鲜) 古元 艾中信 叶浅予 田辛甫 邓 白 亚 明 米 谷 师 群 吕蒙 吕学勤 朱丹 朱乃正 朱鸣冈 伍必端(回) 华 夏 华君武 庄 言 刘 迅 刘开渠 刘文西 刘海粟 刘继卣 刘蒙天 关 良 关万里 关山月 关夫生 江 丰 江有生 池 星 汤小铭 许幸之 孙其峰 杜 键 李 桦 李少言 李可染 李苦禅 李焕民 李梓盛 李硕卿 李槐之 杨 角 杨之光 杨讷维 苏 光 吴 凡 吴 劳 吴作人 吴冠中 余 本 宋文治 宋吟可 宋彦圣 沈 扶 沈柔坚 沈福文 张 仃 张 望 张 谔 张文元 张乐平 张松鹤 张法根 张映雪 张德育 阳太阳 英 韬 林 墉 林风眠 罗工柳 周令钊 周昌谷 周思聪(女) 周韶华 金维诺 庞薰琹 官布(蒙) 阿不都克里木(维) 陆俨少 陈 因 陈 沛 陈天然 陈白一 陈伯希 陈叔亮 陈秋草 邵 宇 赵宗藻 赵延年 胡一川 胡献雅 郁风(女) 哈孜·艾买提(维) 侯一民(蒙) 贺友直 彦涵 施 展 郑 可 涂 克 秦 征 秦宣天 袁晓岑 夏湘平 莫 朴 顾炳鑫 晁 楣 特 伟 钱松喦 高 虹 唐 云 唐大禧 诸有韬 黄 茅 黄 胄 黄丕显 黄永玉(土家) 黄苗子 黄新波 常书鸿(满) 常沙娜( 女,满 ) 康 庄 韩美林 蒋兆和 董辰生 萨空了(蒙) 赖少其 傅天仇 曾杏绯(女,回) 谢投八 谢海燕 谢瑞阶 谢稚柳 强 巴(藏) 雷圭元 詹建俊(满) 滑田友 蔡若虹 蔡振华 廖冰兄 黎冰鸿 黎雄才 颜文梁 潘 鹤 潘絜兹 魏紫熙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1985年5月)
主 席:靳尚谊
副 主 席(按姓氏笔画为序):刘大为
顾 问(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子云 邓 白 刘海粟 朱屺瞻 余 本 李 桦 吴大羽 沈福文 林风眠 郑 可 张乐平 胡一川 常书鸿(满) 钱松喦 雷圭元 蒋兆和 颜文梁 主 席: 吴作人 副 主 席(1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朝闻 叶浅予 古 元 关山月 刘开渠 华君武 李少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名单(1998年9月) 顾 问(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琦 王朝闻 关山月 华君武 李少言 吴冠中 罗工柳 秦 征 黄永玉( 土家 ) 蔡若虹
(常务) 刘文西 刘勃舒 李焕民 杨力舟 肖 峰 林 墉 哈孜?艾买提(维) 常沙娜( 女,满 ) 程允贤 詹建俊( 满 ) 秘 书 长:李中贵 副秘书长:王春立 金毓清 戴志祺 李荣海(2003年增补) 陶勤(女)(2003年增补) 理 事(121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丁 仃 于志学 王 涛 王玉珏(女) 王宏建 王怀骐 王明旨 王明明王春立 王晋元 王复羊(满) 王恩吉 韦尔申 方照华 方增先 邓福星左 良 叶毓山 叶毓中 冯 远 冯健亲 朱 冰 朱乃正 朱道平刘大为 刘文西 刘巨德 刘国华 刘宝纯 刘绍昆 刘春华 刘勃舒关维兴 汤小铭 许 江 闫萍(女) 杜滋龄 李 翔 李中贵 李自强李秀忠 李忠翔 李焕民 杨力舟 杨长槐(侗) 杨松林 肖 峰 吴长江吴奇峰 吴慧明(女) 何家英 邹宗绪 沈尧伊 宋惠民 张少山 张立辰张桂铭 张得蒂(女) 张道兴 阿不都克里木 那思尔丁(维) 陈世光 陈玉峰陈永锵 邵大箴 邵伟尧 邵增虎 妥木斯(蒙) 苗重安 林 墉 其加达瓦(藏) 罗中立 金毓清 周韶华 郑爽(女) 郑叔方 赵 奇 赵贵德赵绪成 郝 战 胡悌麟 哈孜?艾买提(维) 钟增亚 侯一民(满) 郜宗远施大畏 姚天沐 姚有多 袁运甫 贾又福 晁 楣 徐昌酩 唐小禾桑任新 黄铁山 曹德兆 常沙娜(女,满) 常春月 崔俊恒 章飚 梁明诚彭召民 董小明 董克俊 韩书力 韩美林 程允贤 傅中望 傅家宝曾成钢 曾祥熙 谢志高 强桑(藏) 靳尚谊 詹建俊(满) 鲍 加 蔡 超谭全昌 潘公凯 燕 杰 戴志祺 魏新燕(女)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六届领导机构名单(2004年6月17日) 顾问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琦 王朝闻 华君武 刘文西 刘勃舒 李焕民 吴冠中 肖 峰罗工柳 秦 征 常沙娜 黄永玉 程允贤 詹建俊 哈孜?艾买提 主 席:靳尚谊 常务副主席:刘大为 副主席(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明旨 王明明 韦尔申 冯 远 刘大为 许 江 杨力舟 杨晓阳吴长江 林 墉 曾成钢 潘公凯 尼玛泽仁 秘 书 长:刘大为 副 秘 书 长:戴志祺 李荣海 陶 勤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理 事(14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云涛 于志学 孔维克 王 仲 王 涛 王 镛 王玉珏 王成喜 王西京王宏剑王迎春 王明旨 王明明 王复羊 王春立 方照华 方增先 邓维东韦尔申 冯 远冯大中 冯健亲 卢禹舜 尼玛泽仁 左 良 龙 瑞 刘 建刘 健 刘大为 刘巨德 刘国辉 刘宝纯 刘秉江 刘绍昆 刘斯奋 刘曦林朱乃正 朱训德 朱国荣 朱道平 江碧波 祁海峰 许 江 何家英 吴山明吴长江 吴涛毅 妥木斯 宋雨桂 宋惠民张 松 张少山 张立辰 张华胜张志民 张国平 张治安 张道兴 旷小津李 昂李 翔 李中贵 李向阳李秀忠 李忠翔 李荣海 杜滋龄 杨力舟 杨长槐 杨延文杨松林 杨晓阳汪大伟 沈尧伊 邱瑞敏 邵大箴 邹宗绪 阿布都克里木.纳斯尔丁 陈 坚陈世光 陈永乐 陈永锵 陈玉峰 陈政明 陈济谋 陈钰铭 周荣生周韶华易洪斌 林 墉 罗中立 罗继贞 苗重安 范迪安 郑辛遥 郑叔方 侯一民姚天沐 姜 陆 施大畏 胡宝利 赵 奇 赵之英 赵贵德 赵振川 赵绪成郜宗远 钟纪明 骆根兴 唐小禾 徐 建 徐昌酩 晁 楣 莫建成 袁 武袁运甫 郭怡孮钱来忠 陶 勤 陶世虎 高而颐 崔俊恒 常春月 曹德兆梁平波 章 飚 黄格胜 黄铁山 傅家宝 喻继高 曾成钢 游新民 程大利董小明 谢志高 韩书力 韩美林 雷 波 靳尚谊 蔡 超 潘公凯 潘嘉俊黎 明 薛永年 戴 卫 戴志祺魏新燕。
中国美协个人会员入会资格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一、从事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具有入会资格的展览,并且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入会资格。
合作作品参加有入会资格的展览,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入会资格,方可推荐申报。
作者在同一种类、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构图、构思高度雷同作品,参加不同展览、相同或不同种类的,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美术类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注:此类展览及展览中获最高奖项的名单需提前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
3、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做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1)获得美术类副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三次以上(含三次)经评选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邀请展除外),又未计入入会资格的,可作为参考条件。
4、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
5、独立创作的作品两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银奖。
6、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有两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
7、壁画、城市雕塑作品一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同时有两件以上(含两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推荐,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8、从事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出具推荐信。
9、从事文物修复、壁画临摹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工作时间十五年以上,做出重要贡献、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成就证明,经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10、从事连环画、漫画、动漫、漆画、陶瓷、少儿美术、插图装帧、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实验艺术、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工艺美术以及民族美术创作的人员,取得特别显著的艺术成就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可以提供建议人选,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11、从事装置、影像、行为以及其他当代艺术形式创作的人员,参加国际、国内知名艺术展两次或者有特别突出成就者,酌定入会。
二、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者的入会条件:
1、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累计五篇以上(含五篇)者。
2、被评为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教授或相应副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评为省部级以上美术教育的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四、从事美术组织、管理者的入会条件:
1、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及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在省部级直属文化机构,即省级美术馆、博物馆、群艺馆,以及解放军、武警总部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五、七十岁以上,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欠缺一次入会参展资格的情况下,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注明推荐理由,重点推荐申报,作为参考条件,可以酌定入会。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重视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及边远地区的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入会参展资格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七、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中,优先考虑长期从事文艺支教、文艺志愿服务的美术家。凡参加文艺支教、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经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在欠缺一次入会参展资格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美术家入会,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台湾地区的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符合以下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推荐,经本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赞同“九二共识”,自觉弘扬中华文化,积极参加两岸美术交流活动。
2、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美术展览,在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十、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备案,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以特别恶劣的手段,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终身不得申报。
十一、本细则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十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会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细则有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